涉“认房不认贷”,国家三部门发文!解读来了→_世界华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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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认房不认贷”,国家三部门发文!解读来了→

来源:北京晚报 公众号  供稿 更新时间:2023-08-25 20:51:33 点击数:


今后,或许有更多城市将落实“认房不认贷”!购房家庭只要名下无房,无论是否有过贷款记录,都将按首套住房执行信贷政策。8月25日,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8月25日,住建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另外,《通知》提出,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将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 优化“认房认贷”或是楼市政策松绑方向


记者注意到,今年7月,住建部部长倪虹召开企业座谈会,就提出了要进一步落实好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措施。


“认房认贷”指的是如果名下有房,再买房就算二套;特别是如果名下曾经有过贷款,无论现在贷款是否还清,再买房都会认定为二套。根据诸葛数据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自去年以来,包括郑州、杭州、南京、苏州、无锡、天津、佛山、珠海、东莞等在内的超20城优化了“认房又认贷”政策。但目前一线城市和部分重点二线城市仍然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


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陈霄表示,例如,北京首套房首付比例基本在35%,房贷利率在4.75%,而二套房首付比例能达到80%,房贷利率在5.25%。若是取消“认房认贷”,那么购买二套房就可以按照首套房标准执行,对于改善性客户来说是一个重磅利好,大大降低购房成本,减轻还款压力


“整体来看,核心一二线城市政策调整的空间仍然较大。”陈霄说,预计后续重点城市跟进调整的预期提升,优化“认房认贷”将成为楼市政策松绑的重要方向


还有部分业内人士提出,这次三部委虽然给出了“认房不认贷”的具体标准,但并非是强制执行政策,而是需要各城市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用。因此,哪些城市将实施“认房不认贷”、何时实施“认房不认贷”?还需要看各个城市最终落实。


换购住房个税退税优惠

延续至2025年底


8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将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税退税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享受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方面,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另一方面,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责任编辑:华人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