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网总编、全国政协元老金日光教授
编者按:金日光总编是北京化工大学老教授、当代著名科学家,贺国強、周小川、李学勇(江苏省长)等领导都曾是他任教过的学生。他也是全国政协老元老,从邓小平主席至习近平总书记,每届领导人都对他关怀备至。他平生坚持真理、疾恶如仇(即使在文革中受那么批斗也是这样!),这次《致广西公开信》就是他的一贯风格!但据知,11月30日本信刊出后,广西那边受批评者反应是不怕一一北京的滚汤到那边也凉了!继而,公开信内容在互联网上被收买删除……难道黑恶腐败势力还这么嚣张猖獗吗???我们坚决不信!!!
尊敬的广西有关部门:
我这里以公开形式向你们反映两件事:
一、我三个月前去巴马参观,无意间听到一个传言:说广西金融部门别出心裁,正当国家政府大力给企业放松减负之际,却突然成立了一个“广西投资集团融资担保公司”,专门刁难、坑害企业:原来企业贷款只需直接向银行办,现在要先通过该担保公司,经担保公司出手续银行才可放贷,周期一下延长了好多,还加很高的担保公司收费;尤其是该担保公司主管乘机敲诈借户——如果企业条件不够或报表资料有欠缺(因为大部分企业都存在这种情况),担保公司先故意受理,等借户花上月时间并办完了财产抵押和交纳了担保押金成“义无反顾”后,就搁着“不办了”,以此拖跨企业,使借户主动行贿,坑得借户叫苦连天……但说是说,没有哪个借户敢站出来做证——因为这些借户经行贿潜规则后不管条件够不够都贷到了款!所以我也无可奈何,只当是道听途说。
可时过三月,前几日,有人竟真送来了真凭实据:今年六月底,广西元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该担保公司申请2000万元贷款,经过企业调查、资产评估、抵押物评估等等“审核”了三个多月“合格”后,该担保公司通知元冠公司于10月14日去办理了价值约3300万元的财产抵押,一周后又交纳了保证金、担保费、咨询服务费共84万元;但由于元冠公司“愚钝”偏偏不行贿,结果担保公司至今不出手续——“原因”是元冠公司的申报合同上有漏洞!可为什么当时几个月前不指出来却还通知人家去抵押了财产、交付了诸费呢?虽然该担保公司手段“巧妙”,没有直接索贿证据可抓,可能不能给出一个自圆其说的理由呢?有关部门能否顺着此线索查一查、挖一挖呢???
二、广西博白妇女叶XX与丈夫高XX长期勾结北海司法界败类坑宰外来投资者,霸占郭XX的北海动岚健身有限公司股份并把郭XX母子刑拘41天造成冤案至今不解决,互联网上都看得到,我也已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这里不说。单说这对夫妇串通当地法院蛀虫以“北海动岚健身有限公司”名义租赁北京朱XX的商铺,于2011年4月开始少交租金、7月起不交租金,至今三年另五个月,累计不交租金已近200万元,当地一审、二审判决该夫妇需交租金,但均认为违约数额“不大”不算违约,不许朱XX解除租赁合同——也就是说:不但租金拿不到,商铺还要让这夫妇“租”着,直到2017年合同期满(查见[2011]海民初字第1373号《判决书》、[2012]北民一终字第415号《判决书》)!可在一审判决时已累欠租金40多万、在二审判决时已累欠租金80多万,怎么叫“数额不大”呢???我看全中国也只有广西北海有这样的黑判决!可“黑“判决之后更有“白”执行:
问:为什么至今不去执行?
答:对方拒不履行!
问:为什么不去把店查封了呢?
答:生意好不能死封,否则会破坏地方经济!
问:人家是跑了人执行不到,她生意好不正好执行吗?
答:这是我们北海,不是北京!
问:本月5日开始,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不是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拒不执行?
答:最好派中纪委到我们北海来吧!
……
尊敬的广西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前总理朱镕基的堂兄朱天池曾多次向北海有关部门投书反映不交租金和要求收回商铺的事,今年88岁的老伙计说起来老泪纵横:“广西北海山高皇帝远啊!”而我认为不管广西北海山深途远,总还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两件事恳望您们管一管吧!!!
八、九、十届全国政协常委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常务理事
世界华人报、网总编辑
金日光 谨上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