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1支疫苗拆成2支至4支卖,闫某被判刑八年四个月_世界华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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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1支疫苗拆成2支至4支卖,闫某被判刑八年四个月

来源:极目新闻  供稿 更新时间:2023-09-19 21:24:55 点击数:
据央视网快看微博: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其中,吉林敦化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免疫科科长闫某,将450支四价宫颈癌疫苗拆分销售,即以抽取原液的方式,将1支足量疫苗拆分成2支至4支,拆分后的疫苗每支约0.1毫升,销售金额共计74万余元。


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闫某认罪认罚,主动上缴部分违法所得,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4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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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央视网快看微博)


另据新京报报道,2020年4月至2021年5月,任吉林省敦化市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免疫科科长的闫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450支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俗称四价宫颈癌疫苗)拆分出售。


案情显示,450支疫苗原本只能供给150名受种者受种(每名受种者受种3支、每支0.5毫升)。闫某以抽取原液的方式,将1支足量疫苗拆分成2支至4支,拆分后的疫苗每支约0.1毫升。


之后,闫某以每人2448元的价格将拆分后的疫苗销售给306名受种者,销售金额共计74万余元。闫某将非法收取的疫苗款用于偿还贷款及日常花销。案发后,闫某上缴违法所得70余万元。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拆分,以不合格疫苗冒充合格疫苗销售给受种者,销售金额达74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闫某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并主动上缴部分违法所得。据此,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有期徒刑8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责任编辑: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