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检·融”特色品牌,打开惩治洗钱犯罪新局面_世界华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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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检·融”特色品牌,打开惩治洗钱犯罪新局面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供稿 更新时间:2023-10-11 21:56:1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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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融合之力聚金融检察同行者

北京东城:专业化协同联动


强化洗钱犯罪治理


“从2019年办结北京地区近十年来金额最大、判罚最重的洗钱案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至今,我们经办的洗钱犯罪案件数量越来越多,难度也越来越大。但也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通过自上而下加大统筹力度,跟进出台法律适用意见,社会各界反洗钱意识逐渐提升,专业化办案氛围越来越浓。”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汪佩琳说起自己近年来办理洗钱犯罪案件的体会时,直言“这是传统的金融安全防火墙,更是司法实践需要打开局面的新领域”。


反洗钱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稳定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参与全球治理、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东城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以专业化为支撑,努力打造东城“检·融”特色金融检察品牌,在开展金融犯罪检察工作、打击洗钱犯罪活动中取得积极成效。



机制筑底

持续加大追诉洗钱犯罪力度


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是遏制各类严重上游犯罪、提升追赃挽损实效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最高检党组结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依法从严惩治洗钱违法犯罪,就检察环节做好反洗钱工作作出重要部署。2022年,最高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印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下称《三年行动》),强化协作配合,规范可疑交易情报线索移送管理,对加大洗钱犯罪治理作出系统部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北京市检察院将打击治理洗钱犯罪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法治任务,把反洗钱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金融安全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先后制定《北京市检察机关全面深化推进反洗钱工作的实施方案》《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洗钱犯罪案件开展大数据资金协查工作指引(试行)》等,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七类上游犯罪案件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机制。

“落实‘一案双查’机制也是《三年行动》的重要要求,目的就是要通过机制的刚性监督,努力改变‘重上游犯罪、轻洗钱犯罪’的办案状况,加大洗钱罪的适用力度。”东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星坦言,完善的工作机制是打击洗钱犯罪的重要基础。

搭平台,建制度。在东城区检察院,强有力的“组织力”已成为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强引擎”。“统一由上游犯罪案件承办人办理下游犯罪案件,金融检察办公室对移送来的上游犯罪案件线索协助进行研判,将确属洗钱案件线索填录台账后上报北京市检察院,案件仍由原部门办理,遇到难题可启动检察官联席会进行讨论。”汪佩琳介绍说,该院不仅在各部门协作配合上严格贯彻“一案双查”“同步审查”机制,还对从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定期追踪洗钱线索后续处理,到审查起诉阶段对洗钱行为是否涉及情节严重、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等全流程,进行动态跟踪。


高质效办理洗钱犯罪案件,就是要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捕得准、诉得出、判得了。为此,该院积极引导检察官强化“意识觉醒”,将洗钱犯罪线索发现、案件办理质效等作为检察官考核的重要指标,倒逼引导检察官善于发现线索、精于分析研判。

“专”字打头

深挖细研办好新型案


今年8月15日,北京市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召开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市检察机关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典型案例,东城区检察院办理的方某案名列其中。

“作案手法新、隐蔽性强、专业度高。”案件办结后,该院检察官助理邱波仍对案件办理过程记忆犹新。

在审查起诉白某非法集资案时,检察官发现,上游犯罪案件被告人白某使用非法集资款认购A公司定向增发的股份,A公司后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没多久,白某又将持有的上述股份低价卖出给B公司,同时又高价买入B公司实质控制人罗某持有的另一家公司股票。

“30余笔低卖高买的循环交易显然属于非正常操作。”检察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在此时,涉嫌操作证券账户开立的经办人方某突然失联。为此,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反洗钱处对案件开展初查,查明涉案金额来自白某非法集资账户内的非法集资款,且白某控制公司的证券交易账户由方某实际控制。“方某有通过新三板平台洗钱的嫌疑。”该院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方某被抓获归案后,拒不承认自己参与股票转移、转化的事实,并表示不认识罗某。

办案中,检察官深入学习股票行情交易分析知识,了解新三板股转公司股权交易运作方式等内容。

但侦查初期,公安机关调取到的资料并不能直接证明涉案的股票交易行为系方某本人所为,侦查一度陷入僵局。东城区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取所有涉案证券和银行账户记录,并通过银行协查方某名下所有账户交易记录。

在1300余页的海量交易记录中,检察官一笔一笔细查,发现方某个人银行账户在证券账户集中交易前,收到过罗某实际控制账户的5万元转账。这显然与方某之前否认和罗某有资金往来,且表示不认识罗某的供述相矛盾。后侦查发现,该证券账户后台操作数据显示的手机号正是方某一直使用的手机号。

证券公司后台数据的调取和分析让检察官坚信,方某在撒谎。在完整充分的证据链面前,方某最终认罪认罚,并退还部分违法所得。由于新三板股票的交易价格具有特殊性,在确定方某洗钱数额时,为凸显对金融犯罪的专业化审查,该院检察官向北京市检察院申请北京市证监局特约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就涉案新三板股票的交易价格、交易规则进行专业咨询。经过充分认证,最终准确认定了方某的洗钱犯罪数额。

好的检察官是“啃”硬骨头案磨出来的。“每一个新类型洗钱犯罪案件对我们而言都是‘始料未及’的,都需要扎进去细抠深研。”邱波介绍道,案件办结后,检察官会在检察官联席会上,和大家一起复盘案件办理过程,梳理问题,形成可参考的办案思路。

专业化是检察官办案的基础,更是底气。该院在发挥金融检察办公室机制优势的基础上,高度重视专业化人才培养,从全院范围选拔专业化人才,精研法律适用,破解洗钱犯罪取证定性难题,不断提升检察官对反洗钱工作的理解和把握,透彻了解惩治洗钱犯罪保护的法益,精准找到社会治理的弱点。


融合发力

双向传导打造工作“联动链”


作为北京首批金融检察业务专家,汪佩琳在梳理经手办理的洗钱犯罪案件时发现,从查找上游犯罪中发现洗钱犯罪线索并实现对犯罪的严惩和社会治理,这条看似常规的办案路径,实践中却常常遭遇“梗阻”。哪些行为属于洗钱犯罪?如何查证认证?洗钱犯罪与传统赃物犯罪有何区别?如何做好行刑衔接化解金融风险?办案中各方“抛出”的问题,让她真切感受到,办理洗钱犯罪不只在检察一域,而是辐射环节多、涉及问题复杂、专业难度大的全场景。

“亟须提高各方认识,有必要通过培训不断传导打击洗钱犯罪的背景意义,讲解案件办理的难点和解决之道。”汪佩琳和她的团队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汇报,该院在北京市检察机关率先举办以打击洗钱犯罪为主题的“公检法银”同堂培训班,邀请高校学者、业务专家进行授课,以专业培训促工作共识,提高司法机关、金融监管单位打击洗钱犯罪的合力。

今年6月5日,该院举办以“打击洗钱犯罪 维护金融安全”为主题的“检·融”公开日活动,检察官现场讲授《洗钱线索发现及审查实务》等课程,就打击洗钱犯罪中的上游犯罪与共犯区分、数罪并罚界定等问题进行探讨。

“检察官对案例的深度剖析全是工作中的难点困惑,你们一定要来我们行讲一场。”没等公开日活动结束,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合规部总经理马岩便当场下“订单”。

以“融合金融监管力量、融入金融机构治理、融通金融学术交流”搭建起的“检·融”品牌的创设初衷,是检察机关敏锐认识到打击洗钱犯罪要跨界、要融合。“洗钱犯罪案件的办理涉及金融监管、金融机构履职、行刑衔接等问题,我们把从办案中提炼出的经验及时传递给金融机构反洗钱业务一线,推动相关机构更好履职。”汪佩琳介绍道,“检·融”品牌的构建,让惩治洗钱犯罪从个案办理扩展至金融治理。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新问题,检察官还通过检校合作方式,将难点传导给学术界。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印波深有感触。在他看来,检察机关的疑问恰是研究者开展深度思考的丰富素材,检察官从实证角度精准呈现犯罪脉络及运用大数据、穿透式方式办理案件的具体举措,对研究者全面了解洗钱犯罪规律和生成机制,理解犯罪竞合,揭开洗钱犯罪背后的“面纱”,实现实体罪名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与此同时,该院还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依托真实案例制作微电影,向社会公众解释常见洗钱犯罪手段及其社会危害。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陈道丽向记者讲述了检察官化身演员拍摄的普法微电影播出后的情况:“片子投放到社区后,群众还会追问我们很多反洗钱的法律问题,检察官的普法力非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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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洗钱犯罪案件的办理,可称之为‘国之大者’。反洗钱是金融检察工作的新天地,只有把一线检察工作对标国家大局,让检察官知晓肩负的政治责任,才能真正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才能精准打击犯罪、精准开展治理。”刘星介绍道,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以“检·融”特色品牌建设为依托,与区公安、区法院、区监察委等职能单位进一步加强协作,强化担当作为,推动反洗钱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好首都功能核心区安全稳定。





【责任编辑: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