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酷】钓一条鱼能兑换2万元?判了_世界华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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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酷】钓一条鱼能兑换2万元?判了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供稿 更新时间:2024-05-28 22:02:05 点击数:


看似普通的钓鱼场

每人次入场费竟上千元

钓到鱼当场就可兑换高额现金

这种事靠谱吗?


2022年10月,王某出资将上海青浦某垂钓中心改建成“标鱼”场地。“标鱼”场入场费为每人次5小时2580元至10小时4000余元不等,鱼塘内均为普通淡水鱼,但一些鱼被打上了标签,如果钓上来则根据标签颜色,支付不同金额。


最贵的紫标鱼钓上一条即可获得2万元现金,而这种可兑换最高金额的鱼被称为“金龙”,其余还有标价不同的“银龙”“蓝精灵”“小白兔”“小黄鸭”等。


2023年10月,民警接到举报称在某鱼场内有人聚众赌博。警方立即开展突击检查,当场查获120余人正以“竞钓标鱼”方式赌博,随后抓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渔场负责人、投资人、网络推广人员等多名犯罪人员。


面对讯问,鱼场所有者王某坦白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王某前期通过线下招募方式招揽赌客,又使用微信建群和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形式进行招揽、引流工作,后期逐渐交由其妻子负责。


其余工作人员则负责运营鱼场其他工作,并有人专职给赌客钓上来的鱼进行审核拍照,并按照规则发放金额。


至2023年8月,王某的鱼场客流量变大,运营成本提高,王某又想到吸纳投资。当年9月,两名投资人在明知王某等人行为属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投资入股”。截至案发,二人累计向这一赌博场投资数十万元。


办案检察官表示,该案中王某等人表面上是在经营钓鱼活动,但实际是为开设赌博性质的鱼场做掩护。高价门票、垂钓标鱼、兑换现金,以上方式绝非普通休闲娱乐活动,而是带有明显“射幸”性质的赌博活动。


在对王某等人进行释法说理后,涉案6人全部自愿认罪认罚。近日,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王某等6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