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截图
7月8日,知情人向记者透露,6月30日晚,张某、谭某、陈某某(女)相约吃饭,返程时他们在培元街道莲花村华岁商贸城附近停车,陈某某去上厕所期间,看到一旁地里的菜长得好,就摘了一把豆角想要带走。随后,被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和家人发现,双方发生争执。
知情人表示,张某、谭某疑分别为常宁市人社局、信访局的工作人员,陈某某疑是常宁市培元小学教师。
“我知道是谁,(具体单位)我不方便说。”老人的亲属王成表示,事发当晚,他闻讯赶到现场时看到,对方开的是一辆宝马车。其间,陈某某先与老人他们发生争执。之后,车上两名男子下了车,双方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
现场的人员及车辆
王成表示,现场有人报了警。事后老人到医院检查,只是手肿了,并无大碍。老人的大儿子受伤,事后去做了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报告(受访者供图)
7月8日,常宁市相关部门一工作人员表示,经初步了解,张某、谭某是公职人员,陈某某是教师。陈某某摘豆角的行为属实,但具体经过与网传信息有差异。
7月9日,常宁市“6·30”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情况通报:
经公安机关调查,6月30日(星期日),谭某文(男,市信访局工作人员)约张某(男,市人社局工作人员)、陈某然(女,某小学教师)吃晚餐,后由贺某(男)代驾返回。途中,谭某文、陈某然看到菜地有豆角(占某文家所种),在偷摘时被占某文妻子欧阳某艳发现,双方协商购买所摘豆角。后占某文和母亲李某英到场,双方交流中矛盾激化,占某文电话告知其弟占某成,占某成与朋友陈某文(男)、朱某(男)赶到现场。交涉争执中,占某成将烟头扔向陈某然,并和占某文、陈某文、朱某一道殴打谭某文,李某英和陈某然互有拉扯,欧阳某艳、张某、贺某未动手参与。公安机关接张某报警到现场处置后,事态平息。
根据调查及占某文本人证实,其右手掌骨受伤(鉴定为轻伤二级)是自己在击打谭某文头部时造成,并非对方打伤。谭某文和陈某然经法医鉴定均为轻微伤。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事件中盗窃和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双方均无异议。纪委监委对相关公职人员也已介入调查,将依规依纪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