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9时04分,D1702次列车运行到毕节至兴文区间时,旅客张某某在6号车厢卫生间内吸烟,被列车工作人员当场发现,未影响行车,但其行为已构成危害高速铁路安全。
铁路警方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十四)项、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张某某改正,并给予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10月10日19时30分,G2278次列车运行于毕节至宜宾西区间时,旅客朱某在6号和7号车厢连接处吸烟,被列车工作人员当场发现,未触发烟雾报警装置,未造成列车降速、未造成列车晚点,其行为已构成危害高速铁路安全。
铁路警方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十四)项、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决定责令朱某改正,并给予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铁路警方提示
动车组列车全列禁止吸烟
违者将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
切勿抱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