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贩用“敌敌畏”腌制火腿,法院判了//杨国福麻辣烫致歉_世界华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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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贩用“敌敌畏”腌制火腿,法院判了//杨国福麻辣烫致歉

来源:心理分析家  供稿 更新时间:2025-03-23 21:27:11 点击数:
腌制火腿是一道别具风味、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食物。然而,从事火腿腌制工作的商贩彭某某为了防止蚊虫叮咬和生蛆,在腌制过程中使用喷壶将稀释后的“敌敌畏”喷洒在腊肉、火腿、猪脚上。彭某某被云南会泽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

商贩用“敌敌畏”腌制火腿,法院判了//杨国福麻辣烫致歉(图1)
腌制火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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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彭某某以1500元每吨的加工费在其家中冷库为周某某、彭某成腌制腊肉、火腿、猪脚等猪肉腌制品,腌制完成后准备运往昭通市巧家县出售。在腌制过程中,为了防止蚊虫叮咬和生蛆,彭某某使用喷壶将稀释后的“敌敌畏”喷洒在腊肉、火腿、猪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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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巧家县公安机关从彭某某腌制的猪肉制品中取样7个样本委托鉴定。经鉴定,7个样品中全部检测出含有敌敌畏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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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巧家县公安局将案件移送会泽县公安局侦办。会泽县公安局对彭某某腌制的猪肉制品进行了提取、扣押,共计扣押了火腿2309.6公斤、猪脚89.6公斤、五花肉222.6公斤。从依法扣押的猪肉腌制品中取样42个样本委托鉴定,有29个样本检出敌敌畏成分,13个样本低于定量限未检出。经对彭某某腌制的猪肉制品进行价格鉴定,价值人民币105762元。

商贩用“敌敌畏”腌制火腿,法院判了//杨国福麻辣烫致歉(图2)
彭某某被云南会泽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刑罚。

被告人彭某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被告人彭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会泽法院依法对彭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00元,退缴违法所得7400元。

敌敌畏属于有机磷杀虫剂,纯品为无色至琥珀色液体,是《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明确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杨国福麻辣烫致歉
近日,江苏苏州有网友发现杨国福麻辣烫一门店菜品区出现老鼠。

3月21日晚,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该局执法人员获悉此事后立即至该店开展现场检查,当场责令商家停业,并于当日立案,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3月22日下午,杨国福麻辣烫官方微博发表致歉信,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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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中提到:向消费者及社会各界郑重致歉。经核查,涉事门店已立即下架并销毁全部食材,停业接受全面消杀整改,目前正全力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深刻反省并已经采取以下措施:

①在事发2小时内向消费者致歉并完成赔付,同时对涉事门店实施停业处罚及封闭整改。

②即日起重点彻查防鼠设施、食材存储及操作规范,不合格门店立即停业。

③已成立专项调查组以持续加强对全国所有门店的监管力度,每月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检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④己同步开通食品安全投诉专线(021-60318608),所有反馈直通总部监管中心,并承诺24小时内响应处理。同时,将主动配合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线上+线下”常态化监督机制,定期邀请消费者代表与媒体代表参与门店突击检查,以透明化行动重建信任。

致歉信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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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