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政治投机,结交“政治骗子”;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 益;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12月15日消息,中共江西省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科学院原党组副书记、原院长杨文斌,被开除党籍、公职,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杨文斌 资料图
杨文斌出生于1967年10月,南昌人,长期在家乡工作,2016年11月升任副市长,后担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21年3月,他离开南昌,出任抚州市委副书记,8月履新九江,10月当选市长。
一年半后,即2023年3月29日,杨文斌辞去市长职务。
不久后,杨文斌出任省科学院院长。仅仅20余天后,即4月21日,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杨文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审查调查。
双开通报显示,杨文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政治意识,严重背离党中央要求,搞政治投机,结交“政治骗子”,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
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以权谋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道德败坏,追求低级趣味;
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公司上市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文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中共江西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杨文斌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共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中共九江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共江西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值得一提的是,杨文斌是中共江西省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因此,开除杨文斌的党籍,要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