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郴州市委编办发文介绍,全市开发区管理机构由15个精简到11个,精简了27%,全市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由80个精简到41个,精简了49%。郴州还着力解决开发区人浮于事、“官多兵少”问题,编制数由815名精简到680名,减少处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45名。
上述发布在郴州党建网的文章介绍,郴州锚定开发区发展实体经济为主的功能定位,优化结构布局、剥离社会事务、精简机构设置,强化开发区履行组织领导、发展规划、经济管理、协调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主责主业,着力解决开发区规划布局不统一、功能定位不清晰、主责主业不突出等问题,推动开发区轻装上阵谋发展、聚精会神抓经济。
其中,根据一个县市区不超过一家开发区的要求,郴州按照优化协调高效原则,强化开发区规划统筹,推动开发区整合优化。对列入国家《目录》的11个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立党工委、管委会。合并同在苏仙区范围内的郴州高新区和苏仙高新区,由郴州高新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对不以发展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湖南沙洲红色文旅特色产业园和湖南郴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未列入国家《目录》的湘南国际物流园,不再使用党工委、管委会名称,改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后,全市开发区管理机构由15个精简到11个,精简了27%,进一步优化了结构布局。
郴州方面聚焦主责主业,统筹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进一步整合承担综合事务部门,在省里要求处级开发区可设5个内设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优化整合力度,明确正、副处级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分别不超过4个、3个,各开发区只设1个综合事务内设机构,统一设置办公室、开发建设局、营商环境局,整合搭建“大部制”组织架构,将全市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由80个精简到41个,精简了49%,内设机构不下设二级机构,实现了管理扁平化、运行高效化。同时,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强化公益属性,按照各开发区管委会(含厅级)所属事业单位不超过1个的原则,加大整合力度。资兴经开区、永兴经开区、临武高新区、汝城经开区所属事业单位均由2个整合为1个,撤销桂东产业开发区所属的1个事业单位,其他6个开发区继续保留1个所属事业单位,11个开发区所属的15个事业单位整合到10个,精简了33%,进一步提升了事业单位整体服务保障效能。
郴州市委编办还提到,当地立足充分激发开发区运行潜能,从紧控制人员编制、推进市场化建设、优化政务服务机制,着力解决人浮于事、“官多兵少”、机制不活、政务大厅重复建设等问题,将人员编制重点投向负责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开发建设等领域和岗位,推动开发区发展规范化、市场化、高效化。
具体而言,在人员编制上,一是从严核定人员编制。各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参照省定标准,凡超过编制控制数的一律一步精减到位,凡未达到编制控制数的一律不得新增。所属事业单位一律按不低于现有编制数的20%进行精减。改革后,全市开发区编制数由815名精简到680名,精简了16.6%,副处级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平均编制数比省定标准少4名。
二是从紧核定领导职数。处级、科级开发区领导班子职数分别不超过5名、4名,内设机构副职不超过2名,改革前未核定纪工委副书记兼监工委副主任领导职数的,不再新增。改革后,全市开发区共减少处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45名。
三是严格控制编外人员。对各开发区现有编外人员实行只减不增管理,逐步减少到合理范围,改革以来共减少编外人员36人。
另外,郴州综合考虑开发区入驻企业数量、实际运行状况、日常办件数量、与属地政务大厅距离等因素,调整优化现有开发区政务大厅设置模式,除年办件量达20余万件的郴州高新区和1.5万件以上的郴州经开区保留单独设立的政务大厅外,其他9个开发区分别采取设立“园区专窗”、组建专班包片到企、上门代办等模式开展政务服务。
在精简机构编制规模方面,河南省委编办在文章中写道: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在合理、可持续范围内,切实把该减的坚决减下来,该加强的大力加强上去。
省直层面,除学校医院外,按照“531”比例进行精简(即事业机构按不低于50%精简,事业编制按不低于30%精简,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精简比例不低于10%),原则上不再保留科级和事业编制16名以下的事业单位,“空壳单位”“僵尸单位”以及特定历史任务已经完成的事业单位一律撤销。市县层面,参照省直做法,按照“421”比例进行精简。同时,对省辖市本级事业机构实行精简比例、机构限额“双控”(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本级事业机构精简比例不低于25%,且保留的事业机构数不超过省定限额),对处级事业机构按照“总量减、市市减、差距减”的思路分档确定精简限额和设置数量,避免出现“一刀切”“鞭打快牛”等问题。改革后收回的事业编制和机构限额,由市、县本级统筹使用,鼓励“减上补下、减县补乡”。
河南省委编办在文章中写道:充分考虑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保持稳定放在突出位置,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周密做好涉改人员调配安置工作,不搞“断崖式”精简分流。一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坚持一次核定编制、逐步精简到位的原则,对超出核定编制数额的在编人员,核定同性质、同待遇的编制作为临时过渡,根据减员情况按照“退3收2进1”的办法逐步收回;对经费自理事业编制予以锁定,退一收一。二是创新人事制度管理。细化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政策措施,对因事业单位改革造成的超职数领导人员和超岗人员实行台账管理,给予3-5年过渡期,逐步消化解决。三是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建立完善与公益类别相匹配的财政保障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财政全额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补助,积极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由不同类型事业单位整合组建的单位,过渡期内可维持原经费渠道和保障政策。
对于这场以“重塑”之名的变革,河南日报旗下的“顶端新闻”认为是“瘦身”与“健身”并举。
关于改革成效,河南省委编办从“布局结构整体优化”“资源配置更加科学”“保障效能明显提升”三个方面予以总结。
事业单位公益类别、主要职能及经费供给形式更加明晰,公益属性得到回归强化,初步建立了定位清晰、分类科学、功能明确的事业单位职能体系。
省直层面,除学校、医院外,事业单位精简60.7%,撤销科级和事业编制16名以下事业单位以及“空壳单位”137个,事业编制精简46.9%,厅级领导职数精简9.3%、处级领导职数精简25.5%。
市县层面,市、县纳入改革范围的事业机构精简44.3%,事业编制精简23%,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精简13.7%。将精简收回的机构编制资源向高质量发展、重点民生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